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
第 47 題
高中以上學校,得於一般名額之外,保障原住民學生入學機會,旨在貫徹何項憲法基本國策?
- A 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
- B 扶助身心障礙者就業、自立
- C 保障、扶助原住民族教育文化
- D 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針對「特定族群」在「升學管道」上提供特別的保護名額時,這背後是想解決哪一個生活領域的資源落差?而國家這麼做,是為了貫徹對該群體哪一種權利(例如:經濟、身體健康,或是身分與智慧的傳承)的特別守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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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鎖定 (C) 選項,代表你對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基本國策」有著相當敏銳的觀察力,這反映了你對法律保障弱勢群體初衷的深刻理解。
憲法上的增修條文與實質平等
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該條文明確規定,國家應依原住民族之意願,保障其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等事業予以保障扶助。這種在一般名額之外提供的保障名額,在法律概念上稱為優惠性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其目的並非給予特權,而是考量到原住民族在社會競爭中可能面臨的資源落差,透過制度設計來確保其受教權,進而達成法律追求的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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