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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4 題

24 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之保障,下列措施何者不屬之?
  • A 交通費用之補貼
  • B 升大學名額之保障
  • C 受國民義務教育之學生,其書籍費及雜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之
  • D 單獨為其舉辦地方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思路引導 VIP

當憲法提到要對特定偏遠地區的「生活、教育與交通」給予特別保障時,我們可以思考:哪些措施是為了彌補地理環境不便所產生的「額外福利或補貼」?而哪些措施則是政府為了維持各級政府運作,在全國各地本來就會推行的制度性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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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考驗考生是否能精確區分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所明定的國家義務。憲法特別要求國家應對於澎、金、馬地區人民的「交通、醫療、文化、教育、生活及經濟發展」給予保障與扶助;選項 (A)、(B)、(C) 正是針對交通成本負擔、教育權益以及義務教育資源不均所提出的具體落實措施。

憲法保障與行政制度的辨析

至於選項 (D),雖然澎金馬地區確實設有地方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的錄取分發區,但這項考試制度是依據《考試法》針對全國各地方政府的人力需求所設計的制度,屬於通盤性的公職招聘機制,並非憲法增修條文為了「特定保障」離島人民而特別創設的法源。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考生容易將「有這件事」與「這件事的法源目的」混淆,你能清楚識別出哪些屬於生活實質補貼、哪些屬於一般行政招募,展現了非常細膩的法律邏輯判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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