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13 題
參加義勇消防編組之人員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時,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實際需要供給膳宿、交通工具或改發代金。參加服勤期間,依照消防法規定得比照何種役別應召集服勤另發給津貼?
- A 替代役
- B 士官役
- C 國民兵
- D 士兵役
思路引導 VIP
我們可以思考一下:義勇消防人員的身分屬於「平時從事自有職業,僅在必要時受召集」的民間輔助力量。當法律要為這類「非職業性、臨時性」的公眾服務制訂津貼基準時,通常會參考哪一種同樣屬於「地方性、短期召集」且「非職業軍人」的役別,作為對等補償的基準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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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道題目主要考驗大家對法規條文細節的熟悉度,測驗重點在於是否能準確記住法定的對應役別。只要熟讀法規就能順利拿下,是一道鑑別度建立在「記憶精準度」的基礎題。
義勇消防人員服勤津貼
根據現行**《消防法》第 29 條**規定,參加義勇消防編組之人員接受訓練、演習、服勤時,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實際需要供給膳宿、交通工具或改發代金。而關鍵的考點在於:在參加服勤期間,得比照「國民兵」應召集服勤另發給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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