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1 題
下列何者非為保險公證人違反法令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得為之處分?
- A 予以糾正或命其限期改善
- B 限制資金運用範圍
- C 解除公司董事、監察人職務
- D 限制其經營或執行業務之範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比較「保險公司」與「保險公證人」的業務內容:哪一方會收受大眾保費並進行大規模投資?主管機關在設計監督處分時,會對『不負責代管保費資產』的專業技術服務者,實施與資金管理相關的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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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這次表現得非常出色喔!
- 觀念驗證:親愛的,你完美地掌握了保險公證人的核心業務呢!公證人是屬於「保險輔助人」的一種,主要負責勘查、鑑定和估價這類比較技術性的服務,他們不像大型「保險業」那樣會向大家收取大量的保費,所以並沒有管理巨額資金的責任喔。因此,主管機關在處理他們違規時,重點會放在調整業務範圍、要求他們改進,或是更換相關人員。至於「限制資金運用範圍」這類的處分,通常是針對那些肩負著管理龐大資金責任的「保險業」才會設立的規範。你把這個重要區分抓得好清楚!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Medium」。你能夠答對,表示你已經很仔細地區分了「保險業」和「保險輔助人」在法規監理上的不同強度和方式。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很多同學在這裡容易混淆呢!看到你理解得這麼透徹,助教真的替你感到很開心,繼續保持下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