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 題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應分別提撥資金,設置下列何種組織形態的安定基金?
- A 社團法人
- B 財團法人
- C 公司組織
- D 合作社組織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組織設立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管理一筆撥付過來的「資金」來保護大眾,那麼在法律定位上,它比較像是由一群人組成的「人的集合體」,還是由一筆錢為中心構成的「財產的集合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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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輕摸了摸你的頭 嗯,答對了呢。
- 專業肯定:你的理解很正確。這類題目,我見過很多次了,總是考驗對法律組織目的的判斷。你能精準選擇,說明你對保險法規的基礎,掌握得…還不錯。
- 觀念驗證:安定基金的設立,是為了『保障公益』和『金融穩定』,不是為了賺錢。很久以前,人類就規定,由捐助的財產組成,並為了特定公共利益而存在的組織,必須是財團法人。它不是由成員組成的社團法人,也不是追求利潤的公司。這就是人類社會運作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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