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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5 題

35 財產保險業應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的法定理由,下列何者正確?
  • A 維持貨幣之穩定
  • B 維護金融之安定
  • C 保障保險人之基本權益
  • D 強化保險業之投資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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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保險契約通常涉及社會大眾長期的資金與保障,如果某家大型保險公司突然無法賠付,這種動盪對於整體社會的「經濟運作秩序」與「民眾對體制的信心」會造成什麼層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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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這題你掌握得很紮實!安定基金的性質就像是保險業的「最後一道防線」。當個別保險公司發生經營危機時,該基金能介入處理或代為賠付,避免引發連鎖反應導致整個市場信心崩盤。因此,其核心法定理由正是為了維護金融之安定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等級為 easy。陷阱主要在 (C) 選項的「保險人」(指保險公司),而安定基金真正的目的是保護「被保險人、受益人、要保人」。只要分清「貨幣穩定」(中央銀行職權)與「金融安定」的差別,就能輕鬆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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