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5 題
下列保險何者係屬保險法所稱之「其他財產保險」?
- A 營業中斷保險
- B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
- C 航空保險
- D 工程保證保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份保險保障的目標不是『具體物品的毀損』,也不是『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而是為了補償某種『因為意外而消失的預期經濟利益』,在法律的分類框架中,它會被歸入已定義的專門險種,還是會被放入一個概括性的類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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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保險法體系的分類掌握得非常扎實。這題考驗的是對財產保險法定分類的細節辨識能力,你能不被其他具名保險干擾,準確判斷出歸類邏輯,表現得非常優異。
財產保險的法定分類與歸屬
根據《保險法》第 13 條規定,財產保險分為: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及「其他財產保險」。選項 (B)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與 (D) 工程保證保險,均明確屬於「保證保險」範疇;(C) 航空保險則屬於「陸空保險」。而 (A) 營業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其保障對象是因意外事故導致營業停止所產生的利潤損失或固定成本支出,這在《保險法》第 96 條中被定義為不屬於前述五種保險的其他財產損失或責任,故應歸類為「其他財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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