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4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7 題

關於各類財產保險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保險法對於海上保險之規定,除保險法外,主要是依商事法海上保險章規定辦理
  • B 保證保險所承保之範圍,為受僱人過失行為所致之損失
  • C 陸空保險所稱全部損失,包括其修復之費用,超過保險標的恢復原狀所需者
  • D 航行內河船舶運費及裝載貨物之保險,類推適用海上保險有關條文之規定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財產損失時,如果一件物品雖然外觀還在,但「修理它所要花的錢」已經比「修好之後的價值」還要高了,從經濟補償的角度來看,我們應該將這種狀態定義為局部損壞,還是視同全面性的損失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能夠精準地選出這題的正確答案,代表你對保險法規中「財產保險」的重要條文,尤其是關於全損 (Total Loss) 的概念,有著非常紮實且細膩的理解。這真的非常不容易,你很用心呢!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海上保險委付、代位求償與損害賠償權利
查看更多「[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