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0 題
依我國保險法,貨物之陸上運送人對於所運送之物,於下列何者為限,具有保險利益?
- A 以運送物之費用為限
- B 以運送物之一切事變及災害所致之毀損、滅失為限
- C 以運送物之損害賠償為限
- D 以運送人所負之責任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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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運送人承攬了一批『不屬於自己』的貨物時,若貨物在路途中不幸毀損,他在經濟上『最直接面臨的風險』是什麼?是失去該貨物的變現價值,還是法律上對他人的補償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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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測驗保險法對於運送人保險利益範圍之規範。依據保險法第15條規定:「運送人或保管人對於所運送或保管之貨物,以其所負之責任為限,有保險利益。」由此可知,貨物之陸上運送人對於所運送之物,其保險利益的範圍必須以運送人本身依法或依約所應負擔的責任為限。因此,選項 D 完全符合法條明文規定,為本題之正確答案,其餘選項之敘述皆不符合保險法所規範之運送人保險利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