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2 題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其主管機關每年應編製何項計畫送立法院?
- A 成本效益分析計畫
- B 盈餘分配計畫
- C 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
- D 財源籌措與運用計畫
思路引導 VIP
若你身為立法委員,在審查一個拿政府預算的非營利組織時,除了關心它今年要『做什麼事情(業務執行)』之外,你還會要求它如何說明那一筆大額公帑的『具體安排與流向(財務管理)』,才能確保國家資產沒被亂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應送立法院之計畫項目。根據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17條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應由主管機關將各該財團法人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前項以外之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應由主管機關將其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立法院。」由上述法條明文可知,針對前項以外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必須將其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交立法院,因此選項(C)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