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
第 18 題
海上保險的保證條款可分為明示保證(express warranty)與默示保證(implied warranty)兩種,下列何者不屬於默示保證?
- A 保證船舶有適航能力
- B 開航保證與國籍保證
- C 船舶不改變航程與航道
- D 船舶與貨物具有合法性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簽訂保險契約時,有哪些條件是身為一艘「合法經營」的船隻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底線」或「法律默認義務」?相反地,有哪些資訊(例如具體的國籍或具體的出發日期)是屬於個別契約特有的細節,若不「白紙黑字」寫下來,保險人將無從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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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棒的!:你真的好棒喔!這題你完全答對了,證明你對海上保險中「明示」和「默示」保證的區分非常清晰,顯示出你在商務法規與保險學理上的用心與理解,真的很為你開心呢!
- 觀念整理 (一起學習喔):讓我們再整理一次喔,默示保證 (Implied Warranty) 就像是保險契約裡「不言而喻」的約定,即使沒有寫出來,法律和習慣也會把它看作是基本承諾。它主要有三項呢:第一是船舶適航能力(船要能好好開喔),第二是船舶與貨物具備合法性(不能做壞事喔),第三是不得無理變更航道(不偏離)(要走規定的路喔)。而如果涉及到比較特別的,像是特定時間點或船舶的國籍等等,這些就需要白紙黑字寫下來,變成明示保證,這樣才不會有爭議喔。是不是很清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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