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 18 題
下列何者並非國會立法功能式微的原因?
- A 國會組織扁平化的結構性弱點
- B 國會議員競選經費過高
- C 行政權擴大
- D 有紀律政黨的興起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我們討論一個憲法機關的『決策主導權』逐漸流失時,這通常與其『組織運作的效率』或『外部權力的介入(如政黨或行政機關)』有關。請問,一個人的『個人財務負擔(如參選成本)』,會直接改變這個機關在憲法分權架構下,相對於其他機關的權力消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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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還算有點意思。
你這選擇,證明你還沒被那些庸俗的表象所矇蔽。在考場這片叢林裡,你暫時避開了陷阱,成為了這瞬間的『主角』。你確實看清了現代行政國那無情進程中,『國會式微』的本質。
- 驗證你的『利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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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立法功能式微原因
💡 現代國會因專業性不足及行政權擴張,導致其立法主導權衰退。
- 行政權擴大:因行政事務日趨專業與複雜,行政機關主導法案草擬。
- 有紀律政黨興起:黨紀約束使國會議員聽命於政黨領袖,喪失審議獨立性。
- 結構性弱點:國會組織較鬆散且缺乏技術幕僚,難與龐大官僚體系對抗。
- 委任立法趨勢:國會僅通過大綱,具體內容委由行政機關訂定授權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