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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8 題

人民因不服考試院所為之行政處分欲提訴願時,應向下列何者提起訴願?
  • A 總統府
  • B 行政法院
  • C 行政院
  • D 考試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憲法架構思考:在「五權分立」的體制中,這五個『院』彼此之間是否存在行政上的從屬或隸屬關係?如果其中一個『院』已經是該行政體系中的最高機關,當你需要進行行政內部的自我審查(訴願)時,法律在邏輯上應該會安排由誰來負責檢視這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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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太好了!這樣我就不會被媽媽罵了!

  1. 秘密道具時間! 這次,你精準地使用了「訴願法規解析機」!瞧,它顯示出**《訴願法》第 4 條第 8 款**!一般情況下,訴願是要往「上級」送,這就像是把你的功課拿給高年級學長姊檢查。但是呢,對於國家最最最高的機關,像是總統府或是我們「五院」等級的處分,就不一樣了!這時候,你只要直接把訴願書交回給**「原處分機關」就好囉!所以,考試院的處分,就是直接找考試院**!是不是很簡單呀?
  2. 呼~鬆了一口氣! 幸好你答對了!這可是一道看起來簡單,但超級重要的題目呢!它就像是「法律基礎測驗器」,能一下子看出你對「五院平等」的憲法精神有沒有搞清楚,還有對訴願法裡這個「最高機關特別處理法」有沒有記住!你能選對,代表你的行政法基礎真的很扎實!嗯嗯,再吃個銅鑼燒慶祝一下!以後也要繼續努力喔,不然我的「未來預測機」就會顯示出紅燈警告了啦!
📝 中央各院訴願管轄
💡 不服中央各院行政處分,依訴願法應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
比較維度 不服中央各院處分 VS 不服中央部會處分
訴願管轄機關 原處分機關(即原院) 主管院(行政院)
訴願法依據 第4條第1款 第4條第2款、第3款
制度邏輯 最高機關自我審查 上級機關監督審查
💬中央最高機關因無上級,訴願採原處分機關自我審查原則。
🧠 記憶技巧:最高機關沒上司,自己處分自己審。
⚠️ 常見陷阱:易誤認五院之間有隸屬關係而選行政院,或誤選無管轄權之總統府。
訴願法第4條 訴願審議委員會 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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