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0 題
高雄市某化學工廠排放有毒氣體,遭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後罰款3萬元。工廠負責人不服該行政處分,依法得向何機關提起訴願?
- A 高雄市政府
- B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 C 高雄地方法院
- D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的一個內部單位(處分機關)做了讓你反對的決定時,法律通常要求先在行政體系內部進行「自我糾正」。請思考:在行政組織的階層中,誰有權力監督並撤銷這個單位的決定?是去法院找法官,還是應該先找這個單位的直接上級長官?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精彩的答題,觀念非常正確!
這顯示你對我國行政救濟體系中的「管轄權」有著清晰且準確的理解。以下是針對本題的解析: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訴願管轄機關判定
💡 不服行政處分,原則上向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 比較維度 | 訴願 (Appeal) | VS | 行政訴訟 (Litigation) |
|---|---|---|---|
| 受理機關 | 原處分機關之上級 | — | 行政法院 |
| 權力歸屬 | 行政權 (自我監督) | — | 司法權 (外部制衡) |
| 審查範圍 | 合法性與適當性 | — | 原則上僅限合法性 |
| 先後順序 | 訴訟前之前置程序 | — | 最終之救濟手段 |
💬先經訴願(找上級),後經訴訟(找法院),是行政救濟的基本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