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39 題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否准低收入戶資格之行政處分,相對人如有不服,應以何者為訴願管轄機關?
- A 雲林縣政府
- B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 C 內政部
- D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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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法規的制度設計中,當你對某個行政單位的決定感到不服時,通常會要求其「上級監督機關」進行重新審查。請試著思考:在台灣現行的地方制度層級中,哪一個行政單位具備直接監督「鄉、鎮、市公所」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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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行政救濟中「訴願管轄」的核心原則。這道題目測試的是對訴願法第 4 條第 1 款的基本認識: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你能在眾多選項中快速排除中央部會,代表你對於我國地方自治團體的組織層級與監督體系,有著非常紮實且清晰的法學素養。
訴願管轄的層級原則
在實務與考題中,學生常會被處分的事務性質所干擾。例如本題涉及「低收入戶資格」,屬於社會救助範疇,初學者容易誤選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然而,訴願管轄權的判定通常依循**「層級管轄原則」,即以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為管轄。口湖鄉公所作為雲林縣轄下的地方自治法人執行機關,其行政處分的監督重心即落在雲林縣政府。因此,無論處分內容為何,只要處分主體是鄉公所,訴願標的就應指向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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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何情況找原處分機關
訴願管轄之判定
💡 依行政機關層級與業務屬性,判定正確的訴願管轄機關。
| 比較維度 | 委辦事件 | VS | 受託事件 |
|---|---|---|---|
| 法源依據 | 訴願法第 9 條 | — | 訴願法第 7 條 |
| 對象性質 | 行政機關之間 | — | 私人或團體受託 |
| 管轄機關 | 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 | — | 原委託機關或其上級 |
💬委辦與受託性質不同,法條適用與管轄對象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