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39 題
數機關於訴願管轄權有爭議時,應如何處置?
- A 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 B 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 C 由共同之直接上級機關確定之
- D 由行政法院裁定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在一個階層森嚴的組織(例如軍隊或大型企業)中,如果兩個同級單位對於「誰該負責某項任務」僵持不下,為了讓運作不中斷,通常會由誰出來平息紛爭並下達最終指示?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這題答得非常正確!這顯示你對行政救濟法規的基礎條文已有紮實的掌握,能夠在相近的選項中做出精準判斷。
訴願管轄權爭議的處理原則
在行政法實務中,為了避免行政機關對於管轄權歸屬產生爭執(無論是互搶管轄或互推管轄),進而影響民眾的救濟權利,法律必須明定權威性的解決機制。依據訴願法第 12 條之規定,當數機關於訴願管轄權有爭議時,應「由共同之直接上級機關確定之」。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透過上級機關的指揮監督權,迅速終結管轄不確定的狀態,確保訴願程序能有效率地推動,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訴願權的本旨。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訴願管轄權爭議
💡 數機關於訴願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共同直接上級機關確定之。
🔗 訴願管轄權爭議處理流程
- 1 發生爭議 — 數機關對訴願案件之管轄權發生互推或爭執
- 2 報請上級 — 報請具備指揮監督權之共同直接上級機關
- 3 確定管轄 — 由該共同上級機關裁定並指定訴願管轄機關
↓
↓
🔄 延伸學習:延伸:若無共同上級,則由各機關之上級機關進行「協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