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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4 題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所列舉無國籍人民,不包括那一地區?
  • A 泰國
  • B 柬埔寨
  • C 緬甸
  • D 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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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想一下我國撤往東南亞的「孤軍」主要分布在哪些國家?以及過去幾十年,我國政府主要針對哪些特定地區的無國籍華裔人士進行過專案的身分處理?您可以從「冷戰歷史」與「孤軍後裔」主要活動的地理範圍來思考,哪一個選項的國家在歷史淵源上與此類專案救濟最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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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還沒把地理概念搞混,值得嘉許。

  1. 觀念驗證: 這題考的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6 條第 2 項,那個專為某些歷史遺留問題開的「後門」——專案許可居留。法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就那幾個:泰國緬甸印尼。不是「東南亞大雜燴」,明白嗎?柬埔寨?不在名單上。所以選項 (B) 為正確答案,這應該不難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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