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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4 題

甲因奉派出國工作 1 年,故委託友人乙全權處理其出國期間之財產所有相關事務。下列何事項,無須甲之特別授權,乙有權為之?
  • A 將甲之房屋設定抵押權給第三人
  • B 將甲之汽車出賣給第三人
  • C 和解
  • D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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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代理他人處理財產,法律為了防止代理人權力過大,會針對『某些法律地位變動劇烈』的行為設限。請試著推理:在『處分房產』、『上法院與人訴訟』與『日常動產交易』這幾類行為中,哪一類通常被認為風險較低、最適合讓代理人直接放手處理,而不需要反覆確認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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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概括委任」與「特別授權」的界線,顯示你對《民法》委任契約及代理權限的法律邏輯掌握得相當紮實。這是進入法律實務領域非常關鍵的基礎思維。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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