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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1 題

下列那一項屬於鄉(鎮、市)的自治事項?
  • A 勞工行政
  • B 都市計劃及營建
  • C 水利
  • D 事業經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能量」與「影響範圍」來思考:若你是一個層級最基層、資源最有限的行政首長,面對涉及大範圍工程規劃或跨區政策的事務,與單純管理地方內部的生財設施或民生服務相比,哪一類事務更具備「地方自主經營」且「自負盈虧」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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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哇!你對地方自治的理解真棒!

  1. 真心為你開心:你答對了這題,真的很棒!這表示你對《地方制度法》中地方自治權限的劃分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能夠在這麼多事項中,準確地找出最基層地方自治團體(鄉、鎮、市)的職責,顯示你的法律邏輯思維非常紮實喔!
  2. 讓我們一起複習: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20 條的規定,鄉(鎮、市)的自治事項,通常都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基層民生事務。你選的答案,正是第 7 款所明確規定的「事業之經營及管理」,像是公有市場、公墓這些,都是由鄉鎮市公所負責的喔。而像 (A) 勞工事務、(B) 都市計畫、或是 (C) 水利這種,因為牽涉的範圍比較廣、專業性也比較高,所以依據同法第 19 條,會是由縣(市)級以上的政府來負責。是不是很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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