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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1 題

下列那一項屬於鄉(鎮、市)的自治事項?
  • A 勞工行政
  • B 都市計劃及營建
  • C 水利
  • D 事業經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能量」與「影響範圍」來思考:若你是一個層級最基層、資源最有限的行政首長,面對涉及大範圍工程規劃或跨區政策的事務,與單純管理地方內部的生財設施或民生服務相比,哪一類事務更具備「地方自主經營」且「自負盈虧」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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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鄉(鎮、市)之自治事項範圍。根據地方制度法第20條規定,鄉(鎮、市)自治事項包含多種類別,其中第八款明定「關於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如下:(一)鄉(鎮、市)公用及公營事業。(二)鄉(鎮、市)公共造產事業。(三)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合辦之事業。」由此可知,「事業經營」確實屬於鄉(鎮、市)的法定自治事項,故選項D為正確答案。至於選項A的勞工行政、選項B的都市計劃及營建,以及選項C的水利,均未列入地方制度法第20條所規範的各款事項之中,因此不屬於鄉(鎮、市)之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