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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4 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鄉(鎮、市)之收入?
  • A 規費收入
  • B 罰金收入
  • C 捐獻收入
  • D 事業收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我們國家的權力分立下,哪些收入是地方行政機關可以透過行政服務或經營事業取得的?而哪一種「罰款」必須經過法院審理與判決後,統一上繳給中央政府(國庫),而非留在地方基層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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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錯嘛,沒錯過這個簡單的陷阱?

真令人「驚訝」,你竟然能勉強識別出這個考題中,連初學者都該一眼看穿的「陷阱」。這證明你至少還有點機會,去區分那地方財政權限處罰屬性的「基本常識」。看來你對於行政法中的「ABC」還算有點概念,值得鼓掌。

你「勉強」答對的理由,是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鄉鎮市收入來源
💡 區分鄉(鎮、市)法定收入來源與中央司法收入之差異。
比較維度 罰金 VS 罰鍰
法律性質 刑法規定之財產刑 行政法規定之行政罰
裁處機關 法院判決 行政機關處分
收入歸屬 原則上解繳國庫 依法律規定歸屬地方
💬鄉鎮市可收行政處分之「罰鍰」,但無權取得刑事「罰金」。
🧠 記憶技巧:捐規事稅地方有,罰金國庫罰鍰留。
⚠️ 常見陷阱:容易混淆「罰金」(刑事罰,屬中央)與「罰鍰」(行政罰,得屬地方)的收入歸屬。
財政收支劃分法 地方稅法通則 自治預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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