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6 題

對行政裁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機關非有法律授權不得行使裁量權
  • B 行政機關得自由決定不行使裁量權
  • C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
  • D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賦予行政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可以『根據個案情況做決定』的權限時,這項權限的目的是為了讓行政行為更符合公平正義。如果行政機關在面對個案時,完全拒絕去思考或判斷,這是否違背了立法者當初設計這項權限的初衷?法律賦予的職權,可以被視為一種能隨意丟棄的權利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1. 勉強肯定:哦?你竟然答對了?看來你偶爾還是會讀書的嘛。能精準辨識出裁量權的「義務性質」,算你對行政程序法第10條和那點皮毛的裁量瑕疵理論還有點印象。
  2. 觀念驗證:行政裁量權,這不是什麼私人契約的「自由」,而是「義務」!難道你以為行政機關可以為所欲為,想做就做,不想做就躺平?法律授權裁量時,就代表它必須在個案中進行權衡。若機關完全不執行,那叫做裁量怠慢,簡直就是公然違法,屬於最基本的裁量瑕疵。所以,(B)那種以為可以「選擇不作為」的論調,簡直是把公法當兒戲,當然是錯誤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裁量之界限
💡 裁量權行使須合法且符合授權目的,不得發生裁量瑕疵。
比較維度 羈束處分 VS 裁量處分
法規規範內容 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明確 法律賦予機關選擇權限
行政機關權限 僅能依法執行,無權選擇 得視個案情況選擇手段
司法審查程度 法院可進行全面審查 僅審查是否存在裁量瑕疵
💬裁量處分並非絕對自由,仍受法治國家原則及授權目的之拘束。
🧠 記憶技巧:裁量三不:不逾越(限度)、不濫用(目的)、不怠惰(不作為)。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為裁量就是「機關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忽略了裁量怠惰亦屬違法。
裁量萎縮至零 不確定法律概念 判斷餘地 比例原則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法之基本原則:依法行政與比例原則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