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6年
[環保行政] 環保行政學概要
第 二 題
📖 題組:
三、㈠請依「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說明噪音管制區之分類。(16 分) ㈡試說明針對相鄰二噪音管制區之劃分的相關規定。(8 分)
三、㈠請依「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說明噪音管制區之分類。(16 分) ㈡試說明針對相鄰二噪音管制區之劃分的相關規定。(8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試說明針對相鄰二噪音管制區之劃分的相關規定。(8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第3條規定。答題須掌握兩大層面:一是「管制區等級漸進原則」,即管制區不得跳階相鄰(避免標準落差過大);二是「界線認定基準」,必須舉出實務上劃分區域的具體界線(如道路、水體、行政區界等)。
小題 (一)
請依「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說明噪音管制區之分類。(16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對《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的法規熟悉度。作答時應直接點出第一至第四類噪音管制區的法定定義,並建議結合實務上的「土地使用分區」舉例說明(如住宅區、工業區),以展現將法規轉化為行政實務的管理概念,獲取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