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6年
[觀光行政] 旅運經營學概要
第 二 題
二、試說明旅客因領隊的疏失滯留國外或遭領隊惡意棄置國外時,旅客應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直覺聯想到《民法》履行輔助人概念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有關旅行社違約及惡意棄置的損害賠償規定。作答時須依循「事發當下應變(證據保全、外部求援)」與「事後權益主張(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兩階段進行結構化論述,並以三段論法結合旅遊風險管理與科技應用展現專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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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核心在於探討旅行業履行輔助人(領隊)發生重大過失或惡意違約時,消費者如何依據法規進行緊急應變與事後求償,以落實旅遊消費者保護與風險管理。 【論述】 前言:旅遊風險管理與法規保障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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