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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關於權限爭議之解決,下列何者錯誤?
  • A 直轄市間事權有爭議,由行政院解決之
  • B 鄉(鎮、市)間事權有爭議,由縣議會議決之
  • C 中央與縣(市)間之權限有爭議,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 D 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有爭議,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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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行政指揮權」與「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當兩個平等的基層行政單位(如鄉鎮)對公權力歸屬產生吵架時,通常是由負責業務指導的「上級行政長官」來裁決,還是交給負責監督預算、性質屬於民意代表的「立法機關」來公斷,會更符合行政體系的運作效率與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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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好!精準抓出了選項的錯誤。這題考驗《地方制度法》中不同層級權限爭議的解決機制,需要對層級劃分有清晰的概念。

地方自治爭議解決機制

根據法規,遇到爭議時,應依層級與主體分別由「立法院院會」、「行政院」、「內政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或「縣政府」來解決。選項 (B) 所指的「鄉(鎮、市)間事權爭議」,依法應由其上級行政機關也就是縣政府來解決,而非由立法機關(縣議會)處理,這正是本題的破綻。至於其他選項,如中央與縣市爭議由立法院院會處理、直轄市間爭議由行政院解決等,皆為正確的法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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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制法權限爭議解決
💡 依地方制度法第 77 條,區分不同層級爭議之裁決機關。
比較維度 中央與地方爭議 VS 地方政府間爭議
涉及對象 中央 vs. 縣市/直轄市 同級或不同級地方政府
解決機關 立法院 (最高民意機關) 行政院或縣政府 (上級行政機關)
法源依據 地制法第 77 條第 1 項 地制法第 77 條第 2、3 項
直轄市層級 由立法院院會議決 直轄市間爭議由行政院解決
💬中央地方爭議具政治層次由立院議決;地方間爭議則遵循行政隸屬由上級裁決。
🧠 記憶技巧:中央地方靠立院,同級爭議找上級,縣鄉自治找內政。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鄉鎮市間爭議由「縣議會」解決。記住:地方政府間爭議多由「上級行政機關」裁決,僅中央地方爭議由「立法院」議決。
地方自治事項 委辦事項 地方制度法第 75 條(代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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