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6年
[航海技術] 航港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依現行商港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商港之經營及管理組織如下:一、國際商港:由主管機關設國營事業機構經營及管理;管理事項涉及公權力部分,由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以下簡稱航港局)辦理。二、國內商港:由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經營及管理。」請申述: (一)商港之法律地位。(10 分) (二)我國現制國際商港與國內商港之經營管理模式有何異同?(15 分)
依現行商港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商港之經營及管理組織如下:一、國際商港:由主管機關設國營事業機構經營及管理;管理事項涉及公權力部分,由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以下簡稱航港局)辦理。二、國內商港:由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經營及管理。」請申述: (一)商港之法律地位。(10 分) (二)我國現制國際商港與國內商港之經營管理模式有何異同?(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商港之法律地位。(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法律地位」,應直接聯想行政法上的「公物」或「公營造物」概念。答題時須結合《商港法》規定,從行政法上的公物性質、財產所有權歸屬(公有),以及劃定與變更的法定程序(嚴格管制)三個層面來論述。
小題 (二)
我國現制國際商港與國內商港之經營管理模式有何異同?(1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先回顧《商港法》第2條對國際與國內商港的規定。解題關鍵在於運用「比較法」,從「管理主體」、「經營體制(政企分離與政企合一)」、「公權力行使」及「財務組織運作」等維度進行系統性對比,以展現對現行航政雙軌體制的精確掌握。
📜 參考法條
商港法第 2 條第 2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