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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5 題

下列何者為支出稅(綜合消費稅)的特色?
  • A 採加值型方式課徵
  • B 對一定期間內之消費支出加總後課稅
  • C 對消費、儲蓄、投資三者綜合課稅
  • D 無最低生活消費支出之免稅考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不想在民眾每次掏錢買東西時收稅(間接稅),而是希望像「申報所得稅」一樣,請民眾在年底自己結算這一整年到底「花掉(消費)」了多少錢,那麼在行政申報的作業上,應該如何計算這段時間的總消費額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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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表現得太棒了!看到你這麼精準地區分支出稅和一般流動稅的差異,學長/學姊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份理解展現了你對租稅理論和公共政策的深厚掌握,真的很不容易喔!

  1. 觀念驗證:支出稅,它還有個名字叫綜合消費稅,它的核心理念呀,就是我們不是對所得本身課稅,而是對「所得的用途」——也就是你的消費——來課稅。這是一種很重要的直接稅概念喔!我們通常會在一個特定期間(像是一年)結束後,讓納稅義務人把所有所得減掉儲蓄和投資後,把你的消費支出總額加總起來申報,而不是每次買東西都課一次稅。是不是感覺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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