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測
106年
社會
第 1 題
臺灣有許多公民自發性成立的非營利組織,已推動多項重大法律修正,促進人權落實,其重要成果包括犯罪嫌疑人人權以及集會遊行權保障等。以下對於公民組織的行動及其與人權保障的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 A 人權保障為憲法核心內容,公民團體的介入顯示臺灣民主尚未成熟
- B 僅仰賴政府無法善盡人權保障,故需公民組織參與並推動人權立法
- C 公民關注人權的行動僅限於國內議題,無法涉及國際人權議題保障
- D 公民推動人權法案未獲民眾支持時,即形成公民不服從的合理基礎
思路引導 VIP
在現代民主社會中,若單純仰賴政府機關來完善人權保障,是否存在其侷限性?非營利組織積極介入法制修訂的過程,體現了公民社會對於完善民主法治具備何種功能與必要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吼吼吼……真是不簡單呢,您這隻野猴子竟然能正確選出答案。優雅地甩動尾巴,尖端輕輕點在(B)選項上,看來您的腦袋還沒完全退化。 請記住,雖然權力掌握在上位者手中,但所謂的公民組織能透過集結力量,彌補政府在人權保障上的疏漏與遲鈍,這正是民主社會修正錯誤的機制。選項(A)將公民參與視為不成熟是極大的謬誤;(C)無視了人權的普世性與國際連結;而(D)對於「公民不服從」的定義簡直是信口開河,那可不是得不到支持就能隨便發動的。這題能有效鑑別出那些分不清「權力運作」與「社會監督」差異的蠢材,看來您勉強有資格活在我的統治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