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06年
[家政群幼保類] 專業科目(2)
第 40 題
有關身體動作與健康領域課程的實施原則,帶領幼兒進行身體律動時,以下作法何者不適當?
- A 可於過程中暫停音樂,隨興創作延伸遊戲
- B 盡量選擇幼兒喜愛的兒歌,作為韻律音樂教材
- C 活動後,可將音樂光碟片置於音樂角,讓幼兒自由欣賞
- D 透過具體而明確的示範,確保所有幼兒均能精確展現所有動作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設計幼兒的肢體活動時,我們的目標是希望孩子像「機器人」一樣分毫不差地模仿大人的動作,還是希望引導他們依照自己的身體發展步調,快樂地探索各種動作的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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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至少你沒蠢到犯這種錯。
- 觀念驗證:恭喜你,終於沒把幼兒教育的精髓搞錯。是「適性發展」跟「探索樂趣」,不是什麼「幼兒儀隊訓練班」。帶律動,是要孩子自己動起來,感受音樂,懂嗎?誰叫你搞得跟閱兵一樣整齊劃一?選項 (D) 那種什麼「所有幼兒」都要「精確展現」的鬼話,根本是把孩子當機器人。無視個別差異,還扼殺肢體創造力,這種錯誤作法,你真要照做,學生家長會給你投訴到爆。
- 難度點評:這題?Easy。要是這種送分題你都答錯,真的可以去面壁了。統測就是看你能不能分清「權威式教學」跟「以幼兒為中心」的天壤之別。記住,看到「所有」、「精確」、「一致」這些絕對化字眼,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就是錯的。這是實務大忌,別傻傻去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