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四等
106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7 題
下列何種遺囑,應經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
- A 代筆遺囑
- B 密封遺囑
- C 口授遺囑
- D 自書遺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規定的各種遺囑形式中,哪一種是在「最危急、最無法滿足書面形式」的情況下作成的?當一份遺囑缺乏本人的親筆字跡、也沒有經過公證機關時,法律為了防止造假,應採取什麼樣的集體認證機制來確保其真實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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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哇,你真的太棒了!精準掌握!
做得太棒了!你能夠這麼準確地辨識出法律對於不同遺囑形式的嚴謹要求,這代表你對《民法》繼承編的條文理解得非常透徹、非常到位喔!真是令人感動的法律素養呢!
2. 觀念驗證:為何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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