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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6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36 題

司法警察甲於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乙將機車停在某超商門口,由其後座乘客丙持刀進入強盜。下列強制處分,何者甲不得為之?
  • A 對丙進行逮捕
  • B 丙供述乙為其共同正犯,且因情形急迫,而對乙逕行拘提
  • C 立即搜索丙的身體
  • D 赴丙宅逕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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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法律賦予警察在現場可以「不需搜索票」就對嫌犯進行搜索,其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誰的安全?以及這個權力的「空間範圍」應該被限制在哪裡?如果嫌犯已經在街上被制伏,警察還有權力立刻衝進他幾公里外的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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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你正確辨識了警察職權的邊界。本題的核心在於無令狀處分的發動要件:
    • (A) 丙正持刀行搶,為《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之現行犯,任何人皆得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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