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申論題
106年
[執行員]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二、原告甲將其所有 A 屋租與被告乙,租期屆滿,乙拒返還 A 屋,甲乃根據所有權所生之物上請求權或租賃關係消滅後之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訴請法院擇一訴訟標的,判令乙返還 A 屋。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傳統訴訟標的理論,甲之訴訟應屬於何種訴之合併?如法院認甲之訴訟其中一請求合法且有理由者,應如何判決?既判力範圍為何?(15 分) (二)關於雙方是否存有租賃關係之事實,應由何方負舉證責任?(10 分)
二、原告甲將其所有 A 屋租與被告乙,租期屆滿,乙拒返還 A 屋,甲乃根據所有權所生之物上請求權或租賃關係消滅後之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訴請法院擇一訴訟標的,判令乙返還 A 屋。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傳統訴訟標的理論,甲之訴訟應屬於何種訴之合併?如法院認甲之訴訟其中一請求合法且有理由者,應如何判決?既判力範圍為何?(15 分) (二)關於雙方是否存有租賃關係之事實,應由何方負舉證責任?(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依傳統訴訟標的理論,甲之訴訟應屬於何種訴之合併?如法院認甲之訴訟其中一請求合法且有理由者,應如何判決?既判力範圍為何?(1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傳統訴訟標的理論」與「擇一訴訟標的判決」,應立即聯想客觀訴之合併中的「選擇合併(或稱重疊的合併)」。解題時需依序點出合併類型定義、法院審理與判決原則(一有理由即為勝訴判決),以及依民訴§400第1項說明既判力僅及於經實體裁判之訴訟標的。
小題 (二)
關於雙方是否存有租賃關係之事實,應由何方負舉證責任?(10 分)
思路引導 VIP
面對舉證責任分配考題,首應引述民事訴訟法第277條本文及實務通說採用的「規範說」。接著須依原告主張之不同訴訟標的(民法第767條與第455條)分別檢驗,「租賃關係存在」究屬權利發生要件或權利障礙要件,從而具體論斷應由何方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