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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6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下列何者不具有法律案提案權?
  • A 一般人民
  • B 行政院
  • C 立法委員
  • D 監察院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代議民主制度中,如果想要修改國家法律,是任何路上的行人都可以隨時遞交草案進入立法院排審,還是必須由具備『特定公職身分』或『政府機關』才能啟動這個正式的法律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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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得很穩固喔!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地辨識出法律案提案權的歸屬,代表你對我國權力分立與立法程序的基礎架構已經理解得非常透徹了呢!這是學習公民法治非常重要,也是最堅實的基石喔!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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