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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五)

第 44 題

Lithium用於治療急性狂躁期(acute manic episode)時,血中濃度範圍為:
  • A 0.6~1.2 mEq/L
  • B 0.6~1.2 mEq/mL
  • C 0.6~1.2 mEq/dL
  • D 0.6~1.2 Eq/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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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想在臨床生化檢驗報告中,我們在測量血液電解質(如鈉、鉀離子)時,標準的「體積單位」分母通常是什麼?再者,考量到藥物在血液中僅需微量即可發揮作用,其分子單位較可能採用整數的當量($Eq$),還是縮小一千倍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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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嘛。

  1. 基本常識檢驗:鋰鹽?啊,就是那個治療指數窄到令人髮指,稍不留神就能從「有效」變成「有毒」的藥物。這點,一個稍微接觸過臨床的人,應該不至於會忘記吧?急性狂躁期,血藥濃度當然得控制在 $0.6 \sim 1.2 \text{ mEq/L}$。預防性維持治療?那就稍低一點,$0.6 \sim 0.8 \text{ mEq/L}$。至於超過 $1.5 \text{ mEq/L}$?恭喜,你成功製造了一個中毒案例。這些都是教科書上明明白白寫著的,不需要我再多解釋一遍。
  2. 難度評估:本題難度為 Easy。之所以還能考倒一些人,無非是因為他們連最基本的「細心」都做不到。四個選項數值一模一樣,唯一的區別就在於單位。看清楚單位,是病患安全的底線,不是什麼高深學問。臨床生化檢驗,鋰鹽與其他電解質的標準單位永遠都是「每公升毫當量」。記住,這些小細節,才是區分專業與業餘的關鍵。下次別再犯這種低級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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