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9 題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學名藥品如實施BE後得重新建議核價
- B BA/BE以不超過同成分原開發廠藥品支付價格為原則
- C 新申請通過BA/BE藥品,檢討後可高於藥品支付標準內原收載之已實施BA/BE之同成分、規格、劑型、劑量之最低支付價格
- D 一般學名藥品之支付價格不得大於BA/BE之藥品支付價格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為了有效管控預算,同時市場上已經有多款品質達標(均通過 BE)的競爭產品時,對於新申請加入健保給付的『後來者』,你認為政府會允許它的價格『高於』還是『必須低於/等於』目前市場上已存在的同品質最低價產品?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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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辨識出健保藥價規範中的邏輯矛盾,這代表你對藥物支付標準的層級架構有很紮實的理解。
- 觀念驗證:健保核價的核心原則是「同品質、同價格」或「資源合理分配」。當市場上已有實施 BA/BE(生物可用率/生物等效性)的藥品時,新申請的同成分、同規格藥品,其核價原則是不得高於現有已收載之 BA/BE 藥品的最低支付價格。選項 (C) 敘述「可高於」明顯違反了健保抑制藥價虛高、鼓勵競爭的審核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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