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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_essay 106年 [法務] 商事法、行政法

第 五 題

行政的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兩者有何差別(5 分)?請就前者的構成要件(10 分),與後者的實際內涵(5 分),分別說明之。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國家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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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行政損害賠償(違法、有責)與損失補償(合法、公益、特別犧牲)之基本差異,並詳細說明國家賠償法的構成要件及損失補償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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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兩者差別: 行政之「損害賠償」係指國家機關或公務員因違法執行職務,侵害人民權利,國家應負之賠償責任;其核心在於「違法性」與「歸責性(故意或過失)」。而「損失補償」係指國家機關基於公共利益之需要,合法行使公權力,致特定人民受有財產上之特別犧牲,國家給予之合理補償;其核心在於「合法行為」與「特別犧牲」。
  2. 損害賠償之構成要件(以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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