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3 題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 A 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
- B 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 C 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 D 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單位的人數增加到一定規模時,為了應對更複雜的災害現場,組織分工勢必會變得更精細(例如需要專門救護或防護設施的人力)。若以一個班級大約 40 到 50 人的規模來看,你認為要將人力拆解成『五個專責班別』且仍能維持運作效率,法律最可能設定在哪一個整數門檻之後才強制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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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之事項。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其中第一款明定「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因此,選項B將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的人數條件誤植為「員工在三十人以上者」,實為五十人以上,故選項B敘述錯誤,為本題正確答案。此外,同條第二款規定「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且第五款規定「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選項A、C、D之敘述皆符合法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