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5 題
保險公司應於收齊傷害保險契約申請文件後,不得高於幾日內給付之?逾期保險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但逾期事由不可歸責於保險公司者,不在此限。
- A 三日
- B 五日
- C 十日
- D 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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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法規的實務中,為了給予保險公司合理的調查與行政作業時間,同時確保保戶不會等候過久,立法者通常會設定一個接近「半個月」的作業天數作為法定標準。請你想想看,若要兼顧行政效率與社會慣例,哪一個時間長度最常被法律選為正式的作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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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規基礎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完全掌握了《保險法》第 34 條與傷害保險單標準條款的核心規範。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在收齊所有理賠文件後,應於約定期限內完成給付;未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 15 日內完成給付。這是為了在「保險公司必要的審核程序」與「受傷保戶的經濟需求」之間取得平衡。若因可歸責於保險公司之事由逾期,則須加給年利一分(即 $10%$)的遲延利息。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保險從業人員與證照考試中的「必得分題」,主要考驗對法定給付期限數字的精確記憶,是區分考生是否認真研讀法條的基本指標。
傷害保險理賠時限
💡 理賠應於收齊文件後 15 日內給付,逾期需付利息。
🔗 理賠給付與逾期計息流程
- 1 收齊文件 — 保險公司收受完整申請文件起算
- 2 15日給付期 — 法定之保險金審核與撥款期限
- 3 逾期給付 — 若可歸責公司,應加計年利一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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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了解哪些情況屬於「不可歸責於保險公司」之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