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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6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30 題

依消防法相關防火管理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場所?
  • A 捷運車站、高速鐵路車站
  • B 總樓地板面積在 500 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博物館
  • C 總樓地板面積在 500 平方公尺以上之寺廟
  • D 總樓地板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咖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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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消防法在強制要求某場所必須指派專人負責「防火管理」並編制計畫時,通常是基於該場所的商業性質、人員密度及避難難度。如果將這幾個選項中的場所,依照政府行政介入的密集程度、商業營業行為的有無來分類,哪一個場所在傳統法規分類中,較常被視為具備高度自治性或非營利性的特定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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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消防法規中關於**防火管理(Fire Protection Management)**的適用範圍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能在眾多細節中做出正確判斷。

防火管理場所的認定標準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內政部依《消防法》第 13 條第 2 項公告之「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在該公告範圍中,捷運與高鐵車站(A)、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圖書館或博物館(B),以及達 300 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或咖啡廳(D),皆因人潮密集或火災風險較高而被明確納入強制防火管理的範圍。然而,**寺廟(Temple)**目前並未被列入該項公告的適用範圍內,因此不屬於法定的「一定規模以上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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