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5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6 題
依消防法規定,有關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遴用防火管理人,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其罰則為何?
- A 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
- B 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 C 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 D 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從法律邏輯的角度出發,當一個法律條文是為了督促公眾場所的管理權人負起公共安全責任時,你認為處罰的設計應該是「一次性支付後就結案」,還是「具備持續施壓的效果」直到問題真正解決為止?另外,考慮到大型公眾場所的營運規模,行政罰鍰的額度高低與其「強制改善的推動力」之間,可能存在著什麼樣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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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這題確實選 (C)!你精準掌握了未落實防火管理制度的對應罰則。
防火管理罰則與修法重點
針對一定規模以上場所未依規定遴用防火管理人,原法規確實如選項 (C) 規定,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然而,老師要特別提醒你現行法規的關鍵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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