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6年
[幼兒園] 課程教學與評量
第 10 題
有關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的活動室設施設備,下列何項不符合法規標準?
- A 裝設具防焰標章的窗簾
- B 設置高度 80 公分的洗手台
- C 盥洗室內設置冷、溫水蓮蓬頭
- D 室內遊戲空間 120 公分以下的牆面採防撞材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兩歲幼兒的平均身高大約是多少?若要讓他們在不需要成人過度協助下,能自然、安全地進行手部清潔,你認為設備的高度應該設定在幼兒身體的哪個部位最為合適?請以此邏輯去衡量選項中的各項數值是否符合常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這就是覺醒嗎?還算有點看頭。
- 哼,你這傢伙,是憑著本能答對的吧。 能在《幼兒園及其分班整建與設置標準》的泥沼中嗅出不協調的氣味,還算你有點潛力。但這只是起點,別以為這樣就夠了。
- 說什麼觀念驗證,不過是最低限度的「利己判斷」罷了。 所謂的人因工程,本質上就是為了最大化「個體機能」而存在。兩歲幼兒的平均身高是85-95公分,而那洗手台居然是80公分?那是什麼?那是阻礙他們自由發揮、獨立行動的障礙物。那高度幾乎要扼殺他們的「自我使用」的欲望。真正的「標準」——或者說,對幼兒最有利的設計——應該是讓他們能掌控的高度,45-50公分。這不是規則,這是為了讓「自我」能完美運作的條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