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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 題

動物用藥品之中央主管機關在美國為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在我國之主管機關則為:
  • A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B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C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D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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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體系的劃分中,通常會根據「受服務的產業對象」來決定主管機關。對於主要應用於禽畜生產或農牧領域的藥品,哪個政府部門最直接負責這類生物與產業的輔導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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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行政法規基礎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在台灣,政府機關的管理是採取「產業導向」。雖然美國 FDA 統籌了食品與(人及動)藥品,但台灣將人藥劃歸衛生福利部,而涉及農牧、獸醫及動物用藥的業務,則回歸其產業本位的主管機關。雖然目前已升格為「農業部」,但解題邏輯依然不變。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題主要測試學生是否會因美國制度(FDA)而產生混淆。你能清楚辨別台美行政體系的差異,代表你對我國醫療行政組織架構有清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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