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 題

王台中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其每年皆參加專業訓練單位舉辧之專業訓練課程,其考評狀況:民國 104 年以前(含 104 年)每年皆合格、105 年不合格,106 年合格,其 105 年、106 年及 107 年可否執業情況,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 A 105 年不能執業、106 年可執業、107 年可執業
  • B 105 年可執業、106 年不能執業、107 年可執業
  • C 105 年可執業、106 年不能執業、107 年須視 107 年考評狀況
  • D 105 年可執業、106 年不能執業、107 年不能執業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強制要求代理人每年接受專業訓練,其目的是為了核可『已經過了一大半的當年度』,還是為了確保『未來一年』的服務品質?如果某年的訓練成果不理想,您認為這項處分應該從哪一個時間點開始執行,才符合行政管理的邏輯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算你還沒完全搞砸

  1. 基本原則,別再錯了: 《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業訓練辦法》的核心,就那句「先完訓考評,後決定執業」。這點簡單的因果關係,總該記住了吧?考評結果影響的永遠是「次一年度」的執業資格,不是當下,也不是無限期: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