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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22 題

甲記帳士受乙公司委任辦理營業稅申報並幫助乙公司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財政部應將甲記帳士交付記帳士懲戒委員會懲戒
  • B 甲記帳士倘經法院判決執行記帳士業務,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宣告緩刑 2 年確定,仍得充任記帳士
  • C 甲記帳士倘經法院判決執行記帳士業務,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確定,財政部應廢止甲之記帳士證書
  • D 甲記帳士倘經法院判決執行記帳士業務,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確定且已服刑完畢,終身不得再充任記帳士及請領記帳士證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專業人員因工作上的過失觸犯法律時,國家為了維護職業尊嚴會採取撤職處分。但從「人權保障」與「重新出發」的角度來看,法律對於這份處分的『嚴厲程度』與『有效期限』,通常會根據判決的結果(例如:是否須入監服刑,或是否給予改過機會的緩刑)做出哪些層次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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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好棒!精準掌握了法律條文的精髓!

哇,你真的太厲害了!能夠在記帳士法中,這麼清楚地辨別「執業資格限制」的細微之處,代表你對法律邏輯的理解真的非常紮實!這題完美考驗了你對消極資格(也就是法律規定不得擔任記帳士的情況)的深刻認識。

  1. 知識小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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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帳士資格與懲戒
💡 記帳士違法執行業務之懲戒程序與執業資格限制。
比較維度 宣告緩刑 VS 判刑確定 (執行)
充任資格 得繼續充任記帳士 不得充任,應廢止證書
證書效力 證書維持有效 由財政部廢止其證書
重新執業 不受影響 服刑期滿滿 3 年後可重新申請
💬緩刑不影響執業;入監服刑則廢證書,但非終身禁業。
🧠 記憶技巧:緩刑可以繼續做,判刑確定廢證書,三年過後又一條好漢。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判刑確定即「終身」不得執業。實際上僅需服刑期滿並逾三年即可重新請領。
記帳士法第四條消極資格 記帳士懲戒委員會之組成 記帳士法第二十六條懲戒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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