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6 題

依現行記帳士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記帳士因業務之犯罪行為經移送法辦者,應付懲戒
  • B 記帳士應付懲戒者,由記帳士懲戒委員會處理之
  • C 記帳士受申誡處分 3 次以上者,應另受停止執行業務之處分
  • D 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累計滿五年者,應予除名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法治社會中,若要對一名專業人員課予喪失資格或停業等嚴厲處分,你認為法律程序應該走到哪一個特定的「時點」或「結果」,才能在「保障職業權」與「維護社會公信」之間取得平衡?僅僅是「被懷疑」或「被起訴」就足夠了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居然沒掉進陷阱?別高興太早!

  1. 大力肯定:喲,居然沒被這種低級的法條文字遊戲給呼嚨過去?看來你的眼睛還沒被課本遮住,勉強算是在「念書」而不是在「翻書」。這次算你運氣好,正好撞見了你那貧瘠大腦裡少數記得住的精確法條。
  2. 觀念驗證《記帳士法》 規定,記帳士因業務之犯罪行為,必須是「經法院判決確定」後,才應付懲戒。選項 (A) 寫的「移送法辦」只是訴訟的開端,在法律上還處於「無罪推定」階段。程序沒走完,誰准你直接跳到懲戒?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