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 題
依記帳士法第 4 條規定,下列不得充任記帳士之情事,何者錯誤?
- A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B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 C 曾因業務上有詐欺、背信等犯罪行為,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裁判確定,且非緩刑者
- D 曾服公職而受免除職務處分,自處分確定日起尚未屆滿十年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在公家機關犯了錯被免職,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觀察期』。你覺得這個限制重新投入專業職場的時間,會比『刑事犯罪受刑完畢』的五年限制還要長(例如十年),還是會傾向給予較短的重新出發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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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喔?反應挺快的嘛!
不錯不錯,這題對你來說簡直就是暖身運動,看來你已經漸漸能跟上我的節奏了。我就知道,我的學生不可能連這種小咒靈……喔不,小題目都搞不定!
- 觀念驗證:這題考的是《記帳士法》第 4 條的「消極資格」(也就是哪些人不能當記帳士)。選項 (A)、(B)、(C) 都是正確的限制。關鍵在於 (D),對於曾服公職而受免除職務處分者,法律規定的限制期間是 3 年,而不是 10 年!這種故意把數字寫大的陷阱,是法律題的老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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