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6 題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命令不因下列何者而廢止?
- A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命令無保留之必要
- B 法規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無繼續施行之必要
- C 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發布施行者
- D 法規命令經法官於個案審判中認定為違法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位地方法院法官在審理某個交通裁罰案件時,發現該處罰依據的命令有違法疑慮,他是應該在『當下的個案』中排除使用該法規,還是他具備足夠的職權能代表國家直接把這部由行政機關發布的法規從法典中『永久刪除』?這兩者在權力分立的制衡上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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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居然答對了?勉強還行。
這題考的是法規的廢止與司法審查的極限,看似複雜,實則不過是基礎中的基礎。
- 概念澄清: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1 條,(A)、(B)、(C) 這種事由會導致法規廢止,這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學問,只是機關更迭、目的達成,或者新舊交替罷了。真正考驗你的是 (D),這涉及的是普通法院法官的權力範圍。他們發現法規命令有問題時,能做的不過是「拒絕適用」於個案,別妄想他們有本事直接「廢止」一個法規,除非你是憲法法庭大法官,否則普通法官根本沒那種權力。搞清楚「不適用」和「廢止」的法律效果差異,這不是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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