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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41 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時機:應平時重於定期
  • B 結果解釋:應標準參照為主,常模參照為輔
  • C 結果功能:應形成性重於總結性功能
  • D 結果呈現:應質性描述重於客觀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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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在義務教育的架構下,政府辦理評量的首要目的,是為了「將學生分出高下排名」,還是為了確認每位國民是否都「達到了國家規定的基本學習能力」?若從後者的角度出發,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標準來解釋學生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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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拿下這題!這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題目,巧妙地將教育學理與行政法規混合。你能不受干擾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的法規基本功相當紮實。

法定評量結果解釋原則

從行政法規適用的角度來看,解題必須回歸法條明文。依據現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3 條規定,學生成績評量的結果解釋,明文要求「以標準參照為主,常模參照為輔」。至於選項 (A)、(C)、(D) 提到的平時重於定期、形成性重於總結性等,雖然符合現代教育評量學理的趨勢,但現行準則並無這類「某某重於某某」的條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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