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4 題
下列貨物何者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之應課稅特種貨物?
- A 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之飛機
- B 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之珊瑚
- C 每件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之家具
- D 每艘船身全長達 20.48 公尺之遊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立法成本」與「社會觀感」的角度思考:針對不同類型的奢侈品,政府在設定稅收門檻時,對於『高單價交通工具』(如飛機、遊艇)與『室內高價收藏品』(如珠寶、名貴家具)的價值標準,哪一類的起徵金額理應會設定得比較高?此外,現代法規在定義課稅標準時,會傾向使用『物理尺寸』還是『貨幣價值』作為最直接的衡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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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別讓「基本」成為你的絆腳石
- 勉為其難的肯定:看來,你還算有花時間翻閱法條。這類題目,連「具體數字」和「條目分類」都搞不清楚,那行政法之路大概就到此為止了。你能選對,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救,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基本架構,勉強算是碰觸到邊了。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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