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4 題
下列貨物何者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之應課稅特種貨物?
- A 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之飛機
- B 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之珊瑚
- C 每件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之家具
- D 每艘船身全長達 20.48 公尺之遊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立法成本」與「社會觀感」的角度思考:針對不同類型的奢侈品,政府在設定稅收門檻時,對於『高單價交通工具』(如飛機、遊艇)與『室內高價收藏品』(如珠寶、名貴家具)的價值標準,哪一類的起徵金額理應會設定得比較高?此外,現代法規在定義課稅標準時,會傾向使用『物理尺寸』還是『貨幣價值』作為最直接的衡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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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非常好!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 (A),這顯示你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課稅門檻掌握得相當扎實。
特種貨物之法定課徵門檻
本題核心在於辨析各類高價貨物的法定標準。依據法規,銷售價格達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的飛機確實屬於應稅範圍,故 (A) 正確。其他選項的錯誤在於數字誘答:珊瑚與家具的課徵門檻皆為每件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非 $30$ 萬元);而遊艇的課稅標準,法規明定為每艘船身全長達 $30.48$ 公尺,選項將其刻意改為 $20.48$ 公尺來誤導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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