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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5 題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進口一輛關稅完稅價格為 1,000 萬元之跑車,其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完稅價格如何計算?①關稅完稅價格 ②進口稅捐 ③貨物稅 ④營業稅
  • A 不用課徵
  • B ①+②
  • C ①+②+③
  • D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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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從政府「抑制高額消費」的政策立場思考:如果一項奢侈稅是為了針對「最終奢侈消費行為」來課徵,那麼這項稅捐的計算基礎,應該是僅針對「貨物剛到港時的原始價值」,還是該貨物「完成所有通關手續、準備交付到消費者手中時的總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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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這題你選 D 答對了!非常棒,可見你對於稅基計算的疊加原則有很精確的掌握。

進口特種貨物之完稅價格計算

進口高價跑車(關稅完稅價格達 $300$ 萬元以上)屬於特種貨物的課徵範圍。在計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時,我們必須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10 條的規定來認定完稅價格。簡單來說,進口特種貨物採取的是「稅上加稅」的設計,也就是必須將「①關稅完稅價格」加上「②進口稅捐(含關稅、進口捐)」、「③貨物稅」以及「④營業稅」這四項數額全部疊加,以此總和作為最終計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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