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7年
[衛生行政] 衛生法規與倫理
第 一 題
📖 題組:
十八歲某甲因為不明原因發燒、疲倦、噁心、皮膚發疹,且常與他人進行沒有保護的性行為,來醫院預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匿名篩檢,結果為陽性。醫師確認其身分後,得知其未成年,建議其進一步接受西方墨點法以確診,某甲害怕一旦父母得知會將其趕出家門,要求醫師不要通知父母,才願意接受進一步篩檢確診,請問: (一)接受篩檢與否,牽涉某甲的那些權益?(5 分) (二)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及相關倫理,醫師未取得某甲父母同意前,可否對某甲進行西方墨點法的進一步確診?(10 分) (三)假如某甲經確診為 HIV 感染者,開始接受治療並由個案管理師接手,針對某甲感染 HIV 之事實,根據相關法律及倫理,醫師及後續接手的個案管理師是否有義務通知某甲的父母?(10 分)
十八歲某甲因為不明原因發燒、疲倦、噁心、皮膚發疹,且常與他人進行沒有保護的性行為,來醫院預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匿名篩檢,結果為陽性。醫師確認其身分後,得知其未成年,建議其進一步接受西方墨點法以確診,某甲害怕一旦父母得知會將其趕出家門,要求醫師不要通知父母,才願意接受進一步篩檢確診,請問: (一)接受篩檢與否,牽涉某甲的那些權益?(5 分) (二)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及相關倫理,醫師未取得某甲父母同意前,可否對某甲進行西方墨點法的進一步確診?(10 分) (三)假如某甲經確診為 HIV 感染者,開始接受治療並由個案管理師接手,針對某甲感染 HIV 之事實,根據相關法律及倫理,醫師及後續接手的個案管理師是否有義務通知某甲的父母?(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接受篩檢與否,牽涉某甲的那些權益?(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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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牽涉哪些權益」,應立即從「病人權利」與「醫學倫理原則」切入。針對未成年人與敏感性傳染病(HIV),核心考點在於「醫療自主權(決定是否篩檢)」、「隱私與保密權(不讓父母知道)」以及「健康權(及早確診與治療的最佳利益)」的權衡。
小題 (二)
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及相關倫理,醫師未取得某甲父母同意前,可否對某甲進行西方墨點法的進一步確診?(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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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本題需結合「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理與「醫學倫理」原則。首先找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中關於檢驗同意權的具體規定(著重受檢人本人同意);其次,從倫理學的「尊重自主原則」(成熟未成年人概念)及「行善/不傷害原則」(公衛防疫與延誤就醫的風險)進行論述,以支持無須父母同意即可檢驗的結論。
小題 (三)
假如某甲經確診為 HIV 感染者,開始接受治療並由個案管理師接手,針對某甲感染 HIV 之事實,根據相關法律及倫理,醫師及後續接手的個案管理師是否有義務通知某甲的父母?(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首先應辨識核心衝突:未成年患者的「隱私權/保密義務」與父母的「監護權/知情權」之間的拉扯。接著,需引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的保密規定,並結合醫學倫理的「成熟未成年人(Mature Minor)」概念與公共衛生利益(避免中斷治療)進行論述。最後,務必點出近年民法修法(18歲即成年)的關鍵變革作為加分亮點。